宏利基金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被外汇局警告并罚款

新闻热点 2025-09-14 18:48:58 2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发布京汇罚〔2025〕29号行政处罚。基金记管警告处罚信息显示,因违纲挈目张网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反外违法事实。具体违法行为类型涉及《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文印发)第十条第一款、理规第十七条。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对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宏利汇登汇局并罚款7.00万元。基金记管警告纲挈目张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因减资、清算、理规先行回收投资、定 利润分配等需向境外汇出资金的被外并罚,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相应登记后,宏利汇登汇局可在银行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外国投资者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金融机构的,参照本规定办理登记。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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